唯独有一位,是同一条街道上住着李屠户家的儿子李大壮。李大壮该说他人如其名还是青出于蓝好?总之,此人满身横肉,逼近二百斤的体重,苏禧觉得厉害。
李大壮和姜桃的年纪相当,年少不经事时,邻里家的小孩常常凑在一处玩。李大壮便最喜欢长得漂漂亮亮的姜桃,七岁以前没少干过掐她脸蛋、摸她小手的事。
在那个时候,不少长辈见李大壮喜欢姜桃,便爱开玩笑说让姜家把姜桃给李大壮做媳妇好了。姜父姜母但凡听见了这种话,总是不会顺着话说,只说孩子太小。
田氏瞧不上李大壮家,见孙女长得挺标致,心里早打了一万个主意。她本就是脾气不好的人,听到那种话,常常站在街上破口大骂,势必要众人听个清清楚楚。
李屠户家觉得儿子被嫌弃,脸上无光,气恼得不让李大壮和姜桃玩在一处。到后来两人慢慢长大,自然也就变得分生,平常其实没多少的来往。
可是,这不意味着李大壮忘记了姜桃,尤其姜桃这样一年一年,渐渐长开,长得越来越好看。他心里是惦记的,三不五时也要到姜家来买包子,便是为了看她。
拜李大壮的体型所赐,苏禧见过他一面之后,就把他给记住了。哪怕不记得脸,光是这样的身板,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