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是上回徐三太太摆宴,在徐公馆!”
“是啊,想起来了,是阿俏姑娘!”终于有人记起旧事,“是阿俏姑娘做的茶汤泡饭!”
“那哪里是茶汤泡饭啊,那明明是阮家的名点,金汤浸饭,”到底还是有人记得清楚,“那汤鲜得,几乎将我眉毛都鲜掉了。”
当初阿俏在徐公馆做了一份“金汤浸饭”,却将高汤做成茶汤般清澈鲜亮。沈谦自然没有任何异议,顺顺当当地就将那一碗饭吃了下去。
沈谦自己也正想着这桩旧事,想着那时站在他身边,眼睛很亮,身上略带些烟火气的小姑娘。
那时她对自己,还是客气而恭敬,做出来的吃食,其实还是在迎合他的口味习惯,避开他的诸般禁忌。
到了后来,阿俏的胆子越来越大,对他也越来越不客气,刀鱼馄饨里加葱丝已经算是好的,到后来甚至还有了“大葱卷饼”和“猪肝粥”。沈谦越想越是出神,嘴角却情不自禁地向上抬着:她恐怕还不知道,相比那道鲜醇的“金汤浸饭”,他可能更喜欢那些,她亲手做来,只喂给他一个人吃的吃食。她试图拗他口味,他一点儿都不反感,甚至喜欢由阿俏来主宰他的口味,因为在这件事上,他早已信任阿俏,更希望与她,没有半点儿距离地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