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端详,没想到的是,最先映入眼帘的依旧还是那副隽秀风雅的台阁体字。
经过对比不难发现,这状纸上的字,和刚才的那副笔迹完全相同。
咦?
真是奇了怪了……
难道说,这位才女她专为府衙级别的案子写诉状?或者说,这仅仅是无意中的巧合?
算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先关注眼下的案件吧。
诉状如下:
被告人石某,琼北文昌县人氏,为元赟元年的孙山秀才,后乡试折戟,属于是有功名的下士身。同时,他也是原告叶氏的丈夫。
据状纸上说,在近几年来,石某因嗜赌成性而耗尽了家资,继而终日游手好闲,最终,他置孕妻在家于不顾,为乡邻们诟。
没办法,怀有身孕的叶氏只得回到娘家暂住,以寻求衣食苟安。之后,她响应了齐知府的农桑号召,带着身孕在家养蚕织布,以赚取生存用的劳资。
却不料,手痒难耐的石某因手中缺钱,居然厚着脸皮去到老岳父的家里索要工薪,叶氏按着不给,随即便产生了口角。
争执中,石某不仅抢走了银子,还气死了他的老岳父。而更令人感到寒心和愤懑的是,他居然在推搡中摁倒了妻子并致其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