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手,恐怕刚刚学会写字。
“好,好!”
秦王如今七十多岁,见小娃娃给自己写信,也期待着他有朝一日能歼灭赵国,顿时喜上加喜,看起来比收到那坛子蒸酒还要高兴。
“不愧是我秦国的娃娃。”秦王稷盛赞道:“这眼界、心胸,就是不一样!”
“谢祖父夸赞!”
“这政儿……今年多大?”秦王稷问。
“今年四岁。”
“四岁的娃娃,就会提笔写字了?”
饶是秦王,也不禁讶然:“倒是个聪明娃子。”
说完他又看了一眼手中帛书,眼底隐隐有欣赏之意:“写的还是我秦的籀文。年纪轻轻,有胆识、又聪慧,他为秦质赵,于国有功,当赏。”
秦王唤来宦官,当着嬴子楚的面出言吩咐。
“赵国北地严寒,给政儿送些吃穿用度过去。还有,可不能让我秦宗亲的孩子,在外地受人欺凌。就让……蒙骜派自己的亲信过去,为政儿作护卫。”
蒙骜本为齐国人,如今是秦国上卿。让上卿派护卫过去,足以可见这封书信是真心讨了秦王欢喜。
嬴子楚倍感荣幸,又雀跃不已,他再次行了揖礼:“谢祖父!”
这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