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十四岁的时候,饶雪因为和别人偷情被发现,被赶了出来,连同他一起。
    他们重新来到这个只存在他遥远记忆里的小镇,这里没有上海那么繁荣发达,有着诸多麻烦不便,但周崇明却打心底感到高兴,这是新生,十四岁的周崇明在心底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只是在上海过惯了奢侈富裕的生活的饶雪,重新回到这里,却怎么都没办法忍受,这是戴珠宝戴钻戒的手,不是洗衣做饭的手,这是踩在光洁地板上的脚,而不是陷在泥泞里□□发出恶心声音的脚,这是需要涂着昂贵护理品的脸,而不是需要躲避干燥的风用井水去滋润的脸…………总之,一切都不合她的意,她根本就没不属于这里!
    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她这样漂亮的女人,大多都自视甚高,当时那么狼狈,受尽嘲笑的被扫地出门,稍微有些自尊心的人都不会再回去,但饶雪不仅回去了,还真的又留在了那儿,颇有那么一点不要脸的架势,那时候周崇明就对她十分失望了。
    他不想再回去,到现在,这种想法仍然没有变过,他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只是大多时候,都是恨铁不成钢,都是痛恨,他们流着一样的血,是母子,周崇明不可能对她置之不理,但他怎么去左右她的决定?到这种时候,看到她肚皮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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