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人无一物与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刘进忠后以骁骑营总兵加川北道都督,成为川中四道都督之一, 一度主持保宁顺庆等府县,他心里反对张献忠的七杀御旨, 特立下禁约六条。
称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如有犯者,照约正法,禁约六条,
一、不许末奉府明文,擅自招兵, 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锁解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 一律连坐。
二、不许往来差舍并闲散员役,擅动铺递马匹、兵夫,查出捆打。
三、不许坐守卫方武聊, 擅受民词,违者参处。
四、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 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示。
五、不许无赖棍徒投入营中,擅辄具词诈告,妄害良民,违者捆打。
六、不许守城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妾,加违参究。
他这六条禁约,与老万岁的御旨格格不入,也因此更受排挤,特别是荼毒川北川东的摇黄贼,也早向大西皇帝归附称臣, 成为附庸,而刘进忠却派兵围剿自己境内的摇黄贼,这事更惹张献忠极度不满。
这让刘进忠几乎在西朝无法立足。
如今再兵败汉中,更惹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