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海上升明帝 > 第212章 吃人
周眼神好,一眼看到封面,《兴革条例》。做为左都御史,都察院的领导,他岂会不知道这是海瑞海刚峰所写,这兴革条例是海瑞在这严州做淳安县令时,对县内政事的记载,完成于嘉靖四十一年,后来收录于海瑞集中。
    这本兴革条例,把淳安县各个方面都记录的清清楚楚,甚至连地方例规陋俗等也都记录了,地方的贿赂成风,官吏们渔肉贪污,甚至是徭役的方方面面细节数据,全都有。
    刘宗周是读过这书的,上面的数据非常真实,从上面可以看出大明在嘉靖年间地方吏治已经非常混乱,百姓负担极重。
    暴露出来的问题极多,但没人能解决。
    如海瑞说淳安县令的常例多达二十三项,常例一年总收入为两千七百二十三两,这还仅是灰色收入,不违法。
    不算贪污盘剥克扣等的,一个县令一年贪上万两银子,很寻常。
    海瑞在任时,大刀阔斧改革过,比如革除常例,不再迎来送往的给上官馈赠等等,但这些事情并不能得到朝廷支持。
    其实细读这本调查报告,就能知晓为何明朝官吏们喜欢贪污了,实在是俸禄太低了,淳安县令一个月俸禄才七石半大米,典史三石,而县中的经制吏,也被强行规定每月只一两,不得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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