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根据商船大小,分授不同旗子收不同的银子,大船年收三千两银,仅此一项,郑氏收的保护费就高达一千多万两银子。
而郑氏更是凭借其强大的武力,在击败了其它海盗后,控制了航线,垄断了大明对外贸易中的中国商货,在与西班牙贸易中,实际充当了大明代理人角色,形成了实际上的郑-西班牙贸易。
郑家以武力支持其对贸易的垄断,凭此获取大量的钱财,只是与他们东南王的实力不相匹配的是他们的政治地位,初受招安时郑芝龙仅是个游击。
这些年郑氏不断的努力,想挤身大明政界上层,以获得更高的位置来保护他们的这些丰厚利益。
但就算在弘光朝时获封南安伯爵、福建总镇,郑芝龙的海上集团,仍然也还兼职海盗生意,不仅打击那些不服管教的海贼势力,也攻击那些不肯交保护费的海商,甚至对葡萄牙、荷兰人、西班牙人也经常动手。
甚至,他们也仍然经常打劫沿海的百姓,时不时的也会上岸抢劫。
郑家的庞大的武装力量,这些年军纪比过去要好一些,但也只能说是一般,仍保留着海盗的许多恶劣习性。
跟鲁监国的北伐军一比,天壤之别。
他在军中呆过,知道想带好一支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