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继承权”很重要,它决定了每个人生命的高度和厚度。而那时已知的可供使用的土地,来源太狭窄,基本只有两条路:要么继承,要么武力抢夺。在社会相对稳定的时候,武力抢夺可不是拿把菜刀杀过去就能行,基本是战争才有可能。而战争不是一家一户能够决定的事,也不是一个继承权都没确定的人能够决定的事,于是,继承权就显得很重要。
而且我们那时,医疗水平不高,孩童的存活率不高,再加上战争和天灾,人口折损率很高,所以,独生子女在我们那时,是高危资产。因此,独生子女制度在我们那时并不适用。那么是否现代社会就适用呢?
现代社会,人的发展可以摆脱土地的束缚,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因此,从“土地继承权”的角度来讨论“独生”还是“多生”,没有任何意义——我这是又聊到哪去了?跑题好远,咱继续聊李渊的儿子们。
五叔李智云,也是大唐建国前就死于非命。
六叔李元景,本案的关键人物,案发时当然活着。
七叔李元昌,卷入李治大哥李承乾的那场兵变,被赐死,走了也有七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