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任丈夫,都是皇帝,前者叫李世民,是大唐的第二任皇帝;后者叫李治,是大唐的第三任皇帝,他们俩是父子关系。永徽二年我第二次出嫁时,也才二十来岁,远没有后来那么强大,我没法不在意世俗的眼光,所以虽然那时李治是一个不错的丈夫人选,虽然我俩年少相识,虽然我俩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基础,但那时的我仍是坚定的想跟他当兄弟,而不是夫妻,可是,贺兰安石的死,以及他的死亡背后牵扯出的一系列事件,让我不得不赶紧卷包袱入宫……没办法,水太深,非皇家不足以保命呀!而这一切,都要从永徽元年长安城的一则流言开始说起。
永徽元年,我丧偶归家啃老,其实,按照那时的习俗来说,我的婚姻状况一栏应该填写“寡居”,但是前一年,我前夫,也就是后世人称“唐太宗”的这位,死之前,非常厚道地留了一份遗嘱,让未生过孩子的嫔妃出家为尼,而我正符合这一条件。
为什么说这份遗嘱很是厚道呢?因为出家,被视为斩断尘缘,我与他就再没有关系,以后我若是看上哪位小哥哥了,就可以还俗出嫁,等于是重获婚姻自由——不死缠烂打的男人,“厚道”二字自是当得的,不是吗?
虽然这出家的旨意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