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响,他忍不住发散思维:什么动物会有如此光滑的肌肤?反正不是猪。他没去细想,事实上,某种说不清的本能阻止他深入探寻。他可能割到血管,里头滞留的黑血渗出。
真恶心。
但没办法。
为了活下去。
机械地切下一块肉,用叉子叉起,屏住呼吸,生肉缓缓靠近蠕动的嘴唇。
头顶的耶稣投下垂怜的目光。
有如刹那间的神启,男人蓦地转动眼珠,他瞥见红布掩映的那一大坨死肉上,有道黑青色的印记。印记从记忆中猝不及防地掉落出来。瞳仁剧颤——那是纹身。
额头刷地沁出豆大的冷汗。
“当啷”一声脆响,叉子带着肉从铺着红毯的台阶上滚落,一直滚到公爵的脚边,玷污了华丽的纱裙。
纹身属于头天晚上被雷劈死的那个花臂男!
咔嚓,虚空中有什么我们称之为人性尊严的易碎品破裂了。
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男人捏紧了拳头,恨恨转身,他双目赤红,绝望又愤怒地指着那坨肉咆哮,“这是人,这他妈是人肉!我不吃!我不是禽兽,我不吃人!”
他的指控在肃穆的教堂内掀起一轮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