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恭翰墨,出生在16世纪的一个普通的农村的家里。父母是地主的奴隶,我也就是当时的小奴隶。
这个名字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了,我自己也忘得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个名字,却是代表着我自己曾经存在的痕迹。
那是兵荒马乱的古时的战争之年,我的枪魂的名号,就是在那时候的战争之中得来的。
当然不是现在的手枪,而是冷兵器——长枪。
我本是奴隶,当时是没有资格当兵甚至是拿兵器的。
可是一波起义的土匪攻打到我们村子里的时候,不仅没有帮助我们,反而还搜刮了我们。
地主家一家七口都被杀害,我们这些奴隶也没有幸免。
当时的我正在山里给地主家摘茶叶,这才幸免于难。
当我下山的时候,已经是火烧遍野了。
整个村子都被屠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来。
我的父母,也就是被那群土匪给杀害的。
所以我要报仇,当时官朝还在征兵抵抗起义军,我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官朝军。
在战场上屡屡创造战功,枪神的名号也由此传来。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为什么我会敢用一把长枪挑战几百人甚至是几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