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如此,国民政府还对海军和空军都进行了建设,作战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二八”淞沪抗战后,国民政府曾制定了一个五年造舰计划。该计划以日本在华海军军力7万吨为对象,建造各种舰艇,计5.6万吨;后又根据将来战场之位置而又适于海洋根据地之条件,划分海军和军港等。
此后,海军为抵御日本,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尽最大的努力新建和改造舰艇及飞机,建设军港,增设炮台,勘测航道,更换部分枪炮,培养抗战人才等,取得一定的成果。
中国的空军从1929年起才正式成为1个军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东北空军所属新旧飞机200余架全部被日本抢去。
到1932年,国民政府中央空军仅有50架飞机、200名飞行员。当时的空军“散漫而又微弱”,“只是作了军阀们政争的工具,对于整个国防,不曾有过些微的建树和功绩”。
因此,从“一·二八”抗战到长城抗战,制空权完全为日本掌握,中国军队的活动尽在日军的监视之下,在其轰炸、扫射下的伤亡更不知其数。
为此,国民政府着手规划建设空军,计划到1937年主要达到的目标是:建设高级航空学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