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片,猪肉的香味瞬间弥漫,瘦肉紧致,肥肉已经被烤的酥脆了。
唯一的缺点是很难从竹签上咬下来,不过没过多久,陈卷云就学会了撸串。
花菜被烤的失去了水分,缩小了不少,颜色也不复当初,陈卷云毫不在意,咬住花菜的根部,顺着竹签,一个完整的花菜很快被吃进嘴里,爽口下饭,可惜没有饭。
一个完整的大鱿鱼被穿在两根竹签上,陈卷云试探性的咬下一个须须,鱿鱼须富有弹性,肉质紧实,调味正好,一口一口,将一个大鱿鱼解决掉了。
不过陈卷云最喜欢的是羊肉串,一根串上满满的羊肉,一点点膻味并不明显,反而口感独特,油一样被烤了出来,外焦里嫩,辣椒撒的够味,陈卷云一连撸了三串。
林墨书看到陈卷云发来的照片,平静的胃瞬间叫嚣起来,吵得林墨书不得安宁。
林墨书静悄悄的下了楼,来到厨房,准备给自己的胃一点安慰——做一碗面条。
他按照陈卷云发来的做法,一步一步的做下去,除了没有高汤,其他的都按照陈卷云的做法来进行的。
艰难的做完了一碗阳春面后,他拿完筷子刚出厨房,就看见那碗香喷喷、卖相很好的阳春面已经被两个人据为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