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了?我要吃霸王餐了。哪有人为了见偶像店都不顾。
四周空荡荡摊点和早餐店告诉我:有,很多。
我叹口气,扒掉豆腐花,留下两枚铜板,飞一般往客栈跑。
以为上工最早,还有比我更早,个个抄家底穿出最好衣服,似要赴一场盛宴。
边擦走廊边观察楼下大堂,鞋里藏着小刀,锋利无比,只等狗官进来一冲而下,迅雷不及掩耳取其狗命。
激动人心时刻来了,人声喧哗,远远感觉一双华丽丽鞋子踏进门槛。行动!
人们只道疾风吹过,殊不知一场命案即将上演,我冷笑,你们敬爱的十里大人马上要倒在血泊中了。
在我的刀即将割上来人脖子时,我抬头看他的脸,不是十几年来梦魇缠身那张,而是一张陌生年轻男子的脸。我踉跄收手,刀锋还是轻轻从他肌肤划过,显现一个很浅的血痕。只知道不能停,遂快马加鞭,飓风般往前跑,直到护城河边,呼呼直喘粗气。
怎么不对呢?
被发现了吗?
修整好心情,慢慢走回客栈。
回来时人已散,管事没发现我中途离开。
竖起八卦之耳,细细聆听旁人谈话,得知来的是十里应红,闲言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