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去添个菜了。
然而,却万不可私自藏匿,或拿到镇上及县城贩卖,不被发现则已,一旦被发现,一顶“侵吞国家财产”和“资本主义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扣下来,没收东西是小,搞不好还要被拉到公社的广场上去批·斗呢!
这些事情叶初虽未曾亲眼所见,但却曾亲耳所闻,所以,谨慎起见,除了在山里已经吃下肚的东西,其他的,但凡是带回村里的,有可能被人瞧见的,叶初都会守着规定,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山里的东西对她而言太过易得,上交一半儿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给自己惹麻烦呢!
在这一点上,叶初还是看得十分通透的。
……
绕了大半个村子,从生产队办事处回到家,此时距离下午下工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叶初把剩下的一只野鸡随手往院里一扔,便准备好好收拾一下家里,顺便也清点一下,家里到底被抢走了什么,还剩下什么。
叶初的家不大不小,一共四间屋子,两个院子。
四间屋子,叶初和父亲叶旭各占一间,吃饭待客的堂屋算一间,厨房又算一间。
两个院子,前院洗衣、劈柴、乘凉、休息,或堆放一些杂物,后院是自留地和鸡圈,角落还有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