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引我入明火 > 第64节
    盛林野的声线依旧很低,“喜欢弹吗?”
    “挺喜欢的。”
    她没什么兴趣爱好,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她学得最好,后来弹着弹着,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
    盛林野微侧过头,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又问:“想开一间琴行吗?”
    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这么问?”
    “阿时。”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能腻死人,他说:“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直到遇见她,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再有意义一点。
    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随心所欲就好。
    ……
    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弯着嘴角笑了笑,很清浅的笑,语气倒是认真,“可是,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直陪着你。”
    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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