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大清最后的格格:步云衢 > 分卷阅读26
    丧事中放焰口时,除不放音乐焰口外(嫌其俗陋),还有一种形式,叫“传灯焰口”。所传之灯,称作法灯,数为一百零八盏,外加亡者年岁若干盏(一岁一盏)。两数相加,再以十除之,中间加法物十种:为灯(红色灯花一盏)、花(石榴花一朵)、香(小炉燃线香一炷)、果(苹果一个)、水(清水一盏)、茶(茶叶一包)、食(中式点心一块)、宝(小元宝一个)、珠(火珠一颗)、衣(红绸一块),统称“十宝。”传灯时不准有哭泣声,气氛十分肃穆。每放一次“传灯焰口”,都要闹到子夜之后方止。
    出殡的前一天,叫做“伴宿”,傍晚送最后一次库,也是停灵最后一次高潮。这天从早到晚,宾客不绝,“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虽然隆重,却不备酒席,只用香茗待客,谓之“清茶恭候”。这是王府与各大世家不同之处。
    出殡这天,又是丧礼的高潮。事先要选择吉时发引。起柩出府时,先把棺材抬出府门,放入“小请”,先由杠夫起棺到胡同口,继而换用特许的太福晋用的黄杠(杏黄色),杠夫分三班轮换,一一剃头穿靴子,衣分绿蓝二色,每班不同。大殡最前的停灵门前竖立的那大幡,由杠夫抬行。两列仪仗,为清制‘头品执事’组成,故有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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