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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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民达是英语可以考145的种子选手,他早交卷出来,余时州在走廊的栏杆玩手机。
他过去勾住余时州的肩膀:“州哥,昨天学了一晚上,英语感觉如何啊!”
“凑合,比上次强点。”余时州唇角带笑,语气透着一抹自信。
彭民达胸有成竹得意地笑了下:“我也感觉比上次好太多,这月零花钱稳了。”
这张英语卷出得简单,他们从卫生间出来,楼道人头攒动,议论声振聋发聩。
“我死了,竟然不会写奶酪。”
“我更绝,连肉"meat"都写错了。”
余时州脚步顿了一下:“肉的英文是什么?”
彭民达说:“meat呀。”
余时州像是受到刺激一下,表情变了又变,连话都说不出。
彭民达看出他的不对劲:“州哥,你写成了什么?”
余时州声音冷得像含了冰渣子,还有对自己的几分嫌弃:“feat。”
“feet?”彭民达忍不住嘲笑:“人才啊,还能把肉写成了脚!”
余时州脸色黑如锅底:“我写的是feat,f~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