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里的手悄然伸出,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是只保养得极好的手,皮肤白腻如脂似玉,葱削似的指尖上是形如百合片的透明指甲盖儿,甲缘修磨得漂亮,手心一点茧都没有,手背除了关节处淡淡纹路外,无一丝细纹。
贫寒人家的姑娘,很难养出这样的手来,更别提这手的手腕上还戴着只价值千金的镯子。
陆徜说他们是兄妹,她不是没有怀疑,可把她这摔半死的人千辛万苦救下来,花钱不说,还得费力照顾,他们图什么?图人图财?
她看不出他们图什么,可若说不是一家人,她又该如何解释自己看见陆徜和曾氏时莫名的亲切感。虽说她忘了过去,但对这两人却还保留着一丝天生的亲近。尤其是那陆徜,她对他有着难以言喻的信赖,他温热的手掌似能安抚下她因失忆而起的种种不安惶惑。
况且再看陆徜与曾氏两人照顾自己,不喊苦不嫌累,连她吐了他一身,他的眉头也没蹙半寸。这般妥帖的照顾,不是极亲厚的人很难做到吧?这世间除了父母手足,就算是夫妻,都未必能如此。
如此想来真是满满的矛盾,她琢磨不出所以然,越发疑惑,也不知在她摔下山前发生了何事,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到底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