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些老太太能做的不值一提的小事情罢了。
不过就是把吴雪琴做过的事让该知道的人都知道罢了。
想起这点,江岑也觉得这世道也挺可笑的。
像这种精神虐待精神控制要钱害人使人自杀的事情,法律没有规定,不能依法对加害者实施处罚,唯一能寄希望的也就是公众舆论和道德谴责对加害者进行惩戒。
但实际上公众舆论能管多久?对那种厚脸皮的当事人来说,可能完全就是不痛不痒,换个地方就重新过了。
相反,若是有人将其所有信息都曝光出来,引发社会性死亡,这时候哪怕有人跟着斥责这些加害者,但是也会有更多人斥责说这是网络暴力,网暴是不对的云云。
没看那些新闻报道都只敢用化名吗?就是因为要保护加害者的隐私。
多么可悲,对这些人来说,法律不能严惩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道德谴责,可他们有道德那玩意儿吗?就连最后的公众舆论制裁,谁敢出头曝光就会变成违法的网暴分子。
真是可悲又可笑。
她江岑一个老太太当然不能违法犯罪,当然不能去做网暴的事情——其实在她看来,所谓的网络暴力,也未必见得就能真正影响到这些没脸没皮的人;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