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要回应得的行脚费,而不是以赋税或徭役地形式抵扣”
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崇祯”当然知道,里甲乃是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理论上讲,一里之内为一百一十户,推举丁粮最多的十户为里长,其余白户分为十甲,每甲有甲首一名,如此构成了里甲制度,明朝行政的最基本单元。
而里甲制的存在,极大方便了官府治理地方,征税粮食以及各种徭役,也是通过里甲完成的。
里甲的服役很简单,平常之时,轮流服各种徭役,如此一来,不至于影响地方的正常生活,农事的照常进行。
当然,不得不提一点,所谓的里甲,仅仅是理论上而言,并不一定一里内必须有一百一十户,毕竟南北的实际情况不同,由于地域的差别,生活习惯的不同,村落的分布特点也有极大的差异。
崇祯心中了然,明白的轻轻点头,自语道:“按照朝廷的规定,对于这些负责押运的运夫,官府都要予以行脚费。这些开州承办人员真是打得好主意,私自动用里甲,以服徭役的名义前往天津,以眼前的情况来看,至少私派了两千小车,每辆折银二两,如此一来,这些官吏最少也能贪污四千两。”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
崇祯已经平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