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晚,既没了春寒,炎热还要过些日子。
凉爽的微风,吹过头上的树叶,发出哗啦的响声。斑驳的光影在地上慢慢移动,凝视良久,会给人一种怪异的错觉。
时间过得真快,或者应该说闲散的日子进得真快。明天沈宸便要离家归队了,在这夜晚的闲聊中,便透着离别前的不舍和愁绪。
“大梅的名声——”王大爷轻轻摇了摇头,端起自家酿的地瓜酒喝了一小口,缓缓说道:“树大招风,她去参军,和部队在一起,倒是少了很多危险。”
孙洪山苦笑了一下,说道:“这丫头主意正,决定的事情,我是管不了,只好随她去。希望她在外面闯腻了,能收回心,回家来安安分分地生活。”
“丫头是个有本事的,一定能踢腾出个样子。你就是留住她的人,还能拴住她的心?”王大爷说道:“再说,也是这世道逼的。你呀,就放手让她走,让她干。”
孙洪山沉默下来,他无能为力,但总有些不甘心。自己的侄女呀,为什么就管不了了呢?
可反过来想一下,自家的生活不就是因为侄女的改变而改变的嘛?
如果不是侄女,小花已经被人贩子带到不知什么地方;自己的伤也好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