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太上全为正人之性而说。“无名之朴”,就是“无为”之道;无为之道,即是无名之朴。以隐微显著分而言之,似乎不一,合而言之,本是一体,同是天地无名之始,至诚无妄之理。天之所赋者是此,人之所禀者是此,物之所受者亦是此。运作于天地之间,谓之道;秉受于人与物之心,谓之性。人能成此性,是为天下之完人;物能成此性,是为天地之完物。一性成,则一理全;一理全,而众理无不备矣。
至诚无妄之理,有隐亦有显,有体亦有用。隐微者为体,显著者为用。体为万物之总持和枢纽,用为万物之运化和众妙。其体虽微,寂然不动,却能感而遂通;其用虽显,广大悉备,却能用之无穷。用的目的,在于使万物复命归根。经中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正是此义。是故天地化育万物,非此而不能化;圣人教民,非此而无所教。以此而化,天下无所不化;以此而教,天下自然文明。故圣人虽不言,却无所不教。以此观之,人与天地之体用同一,我之体用,未尝不是天地之体用;天地之体用,未尝不是我之体用。天下国家,万物万事,万殊一贯。候王百姓,上下一心,合同体用,心心相通,天下必自正。果能如此,治国之君,未尝不是上古之尧舜;当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