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万一是拐卖呢,那不完蛋了。”
彼时岑期还不知道他一语成谶,那辆没拍到车牌号的斯柯达载着昏迷的阮厌和其他两个女孩子出了北京城,距离她被绑架已经过去了二十四个小时。
徐丰瑞也不知道纪炅洙的语言系统是正常的,病状很幸运地没影响到他的表达能力,某种意义上,阮厌的确是他的猫。
这得从六年前,阮厌杀了一只猫说起。
晨风(一)
阮厌杀了只猫。
是只没人要的三花猫,多大她倒是看不出来,至少该是成年了。它出现在阮厌上学的必经之路,没什么精神地窝在路边,经常打盹,偶尔觅食,大部分时间都是灰扑扑的。
阮厌从它身边路过,有时能听见它的呼噜声。
也干净过。
有一天,阮厌看见好几个人架着摄像机围住了那只猫,把它洗净了擦干,动作很轻柔,对着镜头拍它的脸。
阮厌背着书包等红灯的时候,听那个抱着猫的年轻女生说要养它,然后说它虽然可怜,但也可爱,撸着它的猫爪要给它起名字。
阮厌在一边听着,抿了唇,没说话。
她以后应该是见不着它了。
但也就几天吧,下了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