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藏着撕破美好童话的悲剧式恶劣。
又有谁说忘了一定是好事呢?
也不见得吧。
至少对程宴洲而言不是。
这个男人骄傲又理性,冷血无情到对任何事情算无遗策,同时他也是沉稳冷静且矜贵自恃的。
自恃到哪怕要报二十年的旧仇,程宴洲都不愿假手于人。他亲力亲为,不惜以自己为诱饵,把明舒从头骗到尾。
枪是他开的,人是他算计的,最后唯一能从情感的泥淖里全身而退的人,也是他。
他该完美无瑕。
因此又怎么能轻易接受自己一段记忆的零碎散失。
应该会不甘吧。
不甘自己的人生和记忆被除了自己以外的东西掌控,即使是不可抗力的外界因素。
不甘到会毫不犹豫地将其视为折磨。
到底是如何不堪又无耻的往事能让他的身体本能地用失忆的病症来否决。
对吧?
闪烁的光线穿插在明舒乌黑浓亮的发丝间,斑驳陆离,她的眼里有得意又有兴奋,这些情绪还不太纯洁,像刚从深渊里打捞出来。
女人在阳光下抬高一度自己的下巴,颈肩的肌肤吻落油画质地。
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