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十四年(1277)忽辛任兵部郎中。第二年,出任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河南一带多有强盗,啸聚山林,官兵难以清剿。忽辛决定招安,派当地土豪拿着他的信去招安强盗。不久,有两个强盗来归附。忽辛赐给他们衣服帽子,并说:“你们以前是强盗,现在回来,就是良民了。”让他们连续几天跟随在自己左右,在自己家中随便出入,然后放他们回去,让其告知所有同伙。又过了几天,十几个盗贼头目来归附。这些人都身高七尺多,在堂下参拜忽辛,表现都很异常,忽辛左右的人都十分恐慌。忽辛命手下官吏把他们登记为良民,又让这些人跟随在自己左右,夜晚就让他们睡在屋外,还经常把他们叫来赐以吃喝。这些强盗都满心高兴。渐渐地,别的强盗们都来归附了。
    至元二十一年,忽辛担任云南诸路转运使。第二年转至陕西道。至元二十三年,任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不久又任南京总管。至元三十年,任两浙盐运使。大德九年(1305),升任江东道宣慰使,后改任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任为云南行省右丞。
    忽辛至云南,大力改革弊政。当时许多豪民为逃避徭役而入云南王府任宿卫。忽辛核查后,将这些豪民全部又登记为民,恢复了他们的徭役,王府的宿卫一下子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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