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规矩,是他人必须遵守书写教派典籍人的规矩,而《法典》也是规矩,是高原羌各部都遵守的规矩,只不过《法典》的出发点是维护各高原羌自己利益的规矩,是维护他们的族地,维护他们的子孙代代继承,维护他们传统的规矩,而这又是分裂。
《法典》用各羌部愿意遵守的共同规矩统一高原各羌部,又因规矩而保护各个羌部土司独立自主性而分裂,是在中原王朝的认可下保持高度自治。
赐支河万帐部一路向“山南山北”延伸,沿途需要建立一个个补给部族,便于日后大军杀入山南,逐渐给予每一个部族自治权利,提前将未来可能出现的危险掐灭。
高原不同于草原、中原,高原气候恶劣,即便发展千百年,人丁依然维持在一个很低的程度, 只要提前给各个羌部制定了一个自治律法, 当大家都遵守了后,日后的他们想要废除那可就难了。
董虎亲手书写《法典》规矩,与他们自己书写的《法典》,两者在接受程度上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董虎也不准备插手如何制定的事情,只是告诉他们原则性的问题,那就是必须是中原的一份子,谁在中原当家,那就臣服谁,高原都护府不向他们征收赋税,只要他们承认自己是中原天下的一部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