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梧桐簌簌地落。yg组合因公事,去伦敦巡演。两人都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外头套着格子灰的呢大衣,戴着英伦风十足的画家帽,远远看,像极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他们手牵着手并排走在伦敦的街道上。
    他们经过了一扇玻璃橱窗。耿舟趴在那儿,盯着躺在毛毯里睡觉的一只拉布拉多目不转睛。这只拉布拉多被养得很好,毛色油亮,体型健硕,是个成年的公狗,还特别反差萌地在脑袋上扎了一个粉嫩嫩的蝴蝶结。
    耿舟向来爱狗。小时候在乡下养过土狗,后来长大了考去了城里的学校,便只能和家里的狗分离,聚少离多,那只从小陪他长得的小狗长成了大狗,也变得和他不再熟悉,甚至不怎么认识他。每次耿舟一回老家,它都叫得厉害,咬着耿舟的裤脚不放他进门。
    后来土狗老死了,耿舟也没再养过狗。
    他成为了有名的艺人,每天忙得脚都沾不着地,再也没起过养狗的念头。可当耿舟在异国他乡,看到这条拉布拉多之后,他的眼睛就没从人家的橱窗上离开过。
    叶知荫为了耿舟进去问了店主人,店主人却说这条狗被别人订了,转手不了。
    耿舟虽然有点失望,但这毕竟只是件小事,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过去就过去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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