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的,要和他在一起得思想觉悟高到天上去。”
“因为他身上有那个时候,我没有的东西。”
季昀懂她不懂的文学作品,能写出她绞尽脑汁也造不出的漂亮句子。
她喜欢托腮看着他微蹙着眉,执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故事。
他穿着南华的校服衬衣,认真的侧脸好看得像是在拍电影。
她喜欢去文学社蹭课,交一篇吐血写出的文章,然后听他无奈地说“可可,文章的结构不能这样写”。
她喜欢听他叫她“可可”。
因为连读而语调上扬的第二个字,听起来是他们两人最亲昵的时刻。
为了靠近他,姜可笙做过最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大概是用一个暑假,无数次在放弃的线上挣扎之后,终于把一整本的《尤利西斯》生生啃完。
甚至,还因为这本书看了不少相关的注释书籍。
“但我后来发现,”姜可笙看着偏棕黄色的液体,缓缓倒入玻璃杯中,“我不仅读不懂《尤利西斯》,更读不懂他。”
“欠的。”兰杉又翻了个白眼,把苹果核扔掉。
摇摇头把矫情的自己踹走,姜可笙活动活动肩膀,表示同意:“嗯,就是招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