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作为院内孤儿的一员。
登记老师例行写情况说明,当问到小女孩儿的名字时,顾院长愣了一愣。
襁褓中并没有任何身份的证明,也没有任何的只言片语,而襁褓更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块淡粉色袄子,也就是说,她们没有办法确定小女孩儿姓什名谁,出身年月。
最后,顾院长想了想,给小女孩儿取名顾小北,跟了顾院长的姓,由于顾院长捡到小女孩儿的时候,小女孩儿头朝着北方,故取名小北,至于出身年月,就依了院里的老规矩,按捡到的日期作为出身年月。
从此,顾小北作为院内孤儿的一员,在孤儿院里成长生活。
孤儿院里的孩子由于身处环境的特殊,比一般的孩子早熟很多,从小习惯看人的脸色,迎合着大人的说教,讨大人的欢心,甚至习惯性的隐藏着自己的真实情绪。
而且由于孤儿院的孩子众多,争风吃醋那是不可避免的,很多孩子早早习得了大人的那副做派,对着院里的老师和想领养的家长是一套,对着同是孤儿院的其他孩子又是另一套。
而对此,顾小北从小都是冷眼旁观,从不参与的。
她的不合群不站队也导致了长期的被孤立,院里没有小孩愿意和她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