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是一篇读不厌的童话。我一直这样认为,所以一到冬季,我就盼望雪的降临。在莽莽苍苍的天地一白中,品享寒冷中的温馨,旷达里的宁静,那该是何等惬意的事。
2005年的圣诞节之前,我从难得一见雪花的武汉来到了加拿大,开始了在心中发酵多年的冰雪之旅。圣诞节的夜晚,我和太太、儿子一家三口在魁北克市的一家法国餐厅里,一边享受烤龙虾、烹蜗牛等法式大菜,喝着加冰的枫露酒,一边欣赏窗外的豪情四溢的簌簌大雪。
我们是早晨从多伦多出发,驱车九百公里来到这里的。我曾戏言魁北克是一座“离春天很远,离北极却很近”的城市。两百多年前,法国人的海船从大西洋驶入圣劳伦斯河,然后逆流而上,找到第一个当地土著印弟安人的村庄。法国人舍船登岸,并最终用高卢人的浪漫写出这片土地的史诗。那个挂满了印弟安人用来抗拒严寒的皮草的村庄,就是今天的魁北克市。
我们从多伦多的零下十度起程,历经千岛、蒙特利尔等一个又一个冬天的驿站,在车灯切割夜色的时候,来到零下三十度的这个魁北克的圣诞夜。一天中,我们经历了碎雪、飞雪、大雪而最终与暴雪相拥。如同一场音乐会,从如花似梦的弦歌进入排山倒海的交响。雪的火山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