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媚俗小说 > 分卷阅读29
    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他看不起别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
    我从文学作品上得知,自古以来,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那么,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一定万无一失。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还给我推荐了几个“这个地球上最牛逼”的乐队。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实在是跟“美”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甚至电锯杀人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听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从那天起,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
    但同时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
    我拿出中学时练就的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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