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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无论我和哪一位“福葛”结婚,人们都会这样称呼我。
他沉默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用自己的香槟杯碰了他的酒杯,借着这个动作,故意把自己的无名指展现给他看。
——我今天的戒指。
无名指戴有婚戒的地方,我今天特意从抽屉的最深处,把那枚落满灰尘的订婚戒指拿出来戴上。
他僵了一下,耳朵渐渐泛红。在他骂出声的前一秒,我转身先走了。
今天注定不平静,我当然得离“热情”的人越远越好。
没过多久,意外发生的相当俗套。我听到人群之中发出枪响,然后大家尖叫着开始疏散。我也乐得随着人流离开了场地。但我只是坐到自己的军用吉普车里等了一会儿,毕竟为了自己的以后还是得卖“热情”新BOSS一个人情。
我直接开车撞碎玻璃冲进了那个战斗中心,从车的天窗中探出半个身子,喊了声:“认识老娘的给我爪巴!”
要问我为什么这么牛和啤酒?还不是因为我肩上扛着一个RPG。
俗话说得好,这世上没有什么替身使者是一发RPG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来两发。
骨灰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