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费明议喜欢明春路的那家老头汤包店,早上五点半起来转了趟公交、排了二十分钟的队、然后后赶在七点之前将两笼热气腾腾的汤包放在了他的桌肚里。
怕冷掉,还特意买了个保温袋装着。
七点半上课,教室里还没人,她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托着腮望着,畅想着他待会发现时的惊喜。
想着想着,又翻出自己的作业本撕下一张纸写上一行字: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天天给你买。
觉得字不好看,再撕一张,重写。
她有幸见过费明议的笔记本,字迹工整又飘逸,真是跟人一样好看。
她自觉这是第一次跟他纸条接触,怎么也该给人留个好印象。
她也想给他发短信,但她早打听过了,费明议没有手机。
好不容易把字写好,跑过去放在保温袋上,想了想,又拿出放在了桌面上。
惊喜是没有的。
七点十分,费明议和舍友走进教室,径直走到自己座位,拉开椅子时发现桌上的纸条,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弓着腰掏出桌肚里的保温袋,看都没看一眼,连带着桌上的纸条一起扔进了教室后的垃圾桶里。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孟遥想阻止都没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