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如过长江、淮河、过徐州洪、过闸、盘坝等,不可能集中于几天内完成,往往需持续几个月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制定适当的行船次序是非常必要的。
为确保漕粮的正常北运以及回空船只的及时南下,规定“运舟过尽,次则贡舟,官舟次之,民舟又次之”,其本意是在考虑漕运优先的前提下,力保皇家船只和商民船只的通行,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大打折扣。为皇家运送时鲜贡品的贡鲜船,可在运河上畅行无阻,其它船只都要避让,是运河上的特权船只,何况皇帝的行驾。
即便御船勿需盘查,缴税、装卸货物,可以不用等待随时通过船闸、江口。其次由于这个年代没有灯光,通航船只又多,晚上一般是禁航的。再有航道也并非皆是一条直线,而是随着地形弯弯曲曲,宽窄不一,水位也有差别,尤其是江南河网密集,过河口的时候受到水流的冲击,有的地方还需牵拉才能通过。
此外,运河上行的多是帆船,还受到风力大小的影响。而顺水和逆水也是决定行船速度关键因素。现在正是秋风起,夏秋汛的时候,否则如御船这样的大船是难以通行的,需要无数的夫役纤拉才能逆水行舟。种种原因叠加,行船速度当然快不起来。
当然在极端的情况也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