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根据当时的刑名师爷形象塑造出来,北宋并没有公孙策这一号人物,宋代的州府也没有所谓的“师爷”。师爷,是行政幕府制度发展到明清的产物,又称“幕友”。而宋朝恰恰是历史上唯一一个不设行政幕府的王朝(军政幕府还有保留)。
为了无限拔高包公执法如山的高大全形象,后人还创造了一个大义灭亲、不近人情的包公在京剧《赤桑镇》《铡包勉》演的就是这个故事:包公的侄子包勉,为萧山县令,因贪赃枉法被人检举,奉旨出巡的包拯亲审此案,查明真相后,下令铡死亲侄子。
包拯要是一个权力大得吓人的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执行四权于一身,像“包公戏”表演的那么断案,毫无疑问,属于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早就被台谏官弹劾下台了。即便他确有侄子犯罪,也轮不到包拯来大义灭亲。
而赵昺叹息的并非包拯如戏说中的那么高大光明,却是可惜宋人开创的高度发达的司法体系,以及司法专业化的历史方向,并未为后面的朝代所继承。元明清三朝的司法制度,退回到非常简陋、粗糙的状态,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别勘的制度。明代的府一级,只设一名推官助理讼狱,而清代则连推官都不设置,府县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