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甚少,甚至停留在前世的感观之上。
现在既然有人提出此事,赵昺想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又如何去‘指导’改革,所以马上命人前去将相关典籍寻来,自己也好‘临阵磨枪’,哪怕粗略的了解一下,也不至于届时闹出笑话。待他将所有奏章批阅完毕已经是午时过了,午膳后吃过药,小睡了片刻,几位后妃问询后也前来探视,太后也使人来问,耽误了些时间。
待众人走后,赵昺便将送来的相关典籍搬到了小茶室,检出几本读了起来。这一看不打紧,随着深入的了解,他越多越心惊,可以说是冷汗直冒。原来大宋的司法系统的严密和规范大大超过了他的所知所想,可以说已经有了近现代司法的雏形。
现代人对于古代司法的了解,大概多是来自于包公戏中的包拯,他是一个权力大得吓人的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执行四权于一身,一桩案子,明察秋毫的包公往往当庭就问个清楚,然后大喝一声“堂下听判”,义正词严地宣判后,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就将罪犯斩首了。
有一些学者据此认为,“这种权力混同行使的现象一直是我国古代司法制度所无法突破的障碍”,“正是中国传统司法迟迟不能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原因”。但实际上,北宋开封府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