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资源,而这一点恰恰是贯穿唐宋大变革的主线之一。具体在军事制度上,中唐以后,随着地方社会资源的整合失败,府兵制度再也难以维持,中央政府及地方藩镇被迫组织起职业军队,如中央的神策军、地方藩镇的牙兵皆属此列。但职业军从本质上,与府兵及乡兵是完全不同的。汉代的征兵制与府兵制一般,都是以动员地方豪强为基础,来间接动员地方军事资源的。汉代的这些乡兵虽不是豪强的私家军,但本身属于地方上的自组织武装自卫团体,而从中协调、组织的便是这些地方豪强。由于乡里、宗族规矩所给予的约束,这些地方上的自卫武装往往会听从地方豪强的指挥,而且自给自足。但在唐代府兵制崩溃之际,这些新建立的职业军队伍,却不会受到乡里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同时地方财政也难以支付赡养大量职业军所需的军费。正是因为职业军制度的这一特征,导致了北方的中原、河朔藩镇频繁反抗节帅;而在中和动乱潮以后,中央政府无力再给予这些藩镇财政补贴之时,这些藩镇就纷纷独立,与唐廷划清界限。职业军固然意味着更加集中的训练,但他们与指挥官之间的联系却更加薄弱。军队能否良好发挥战斗力,更加依赖于平日的训练以及指挥官的指挥艺术。而且在宋代以后职业军隶属于国家,却又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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