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向北越提出的条件,要和我们通过军事手段所要达成目的结合起来才行。既然执委会认为最好的结果就是以短期、小规模的军事打击来维持双方的实力平衡,那么我们首先得向北越表明我们的困难,不能让他们认为我们动用军事手段是一种常态,是随时都能请来的援助,我们也不可能在安南境内长期持续作战当然他们应该也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状况。”
“没有哪个当权者会喜欢自己境内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哪怕这支力量是自己的盟友也一样。”施耐德对顾凯的说法表示了赞同:“我们这次准备武装介入当然是有展示武力的目的,但同样也会招来北越当权者的忌惮,毕竟我们所使用的武器可比卖给他们的先进多了。”
顾凯点头道:“忌惮也不是坏事,这能让他们心存敬畏,生不出反心。说到政治条件,我认为首先要让北越政权承认我方人员在安南境内商贸和居住的合法性,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拥有治外法权。”
所谓治外法权,就是外国公民免受犯罪地司法管辖的豁免权,这在后世基本就是属于强国对弱国的一种压迫,比如美国大兵在日本的驻扎地就享有治外法权,冲绳年年都在为此闹个不停,就是因为美国大兵在当地犯了事之后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拍拍屁股就能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