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人,是身背藤筐的公羊角,他一直跑到黄子风身后,规规矩矩站定。
黄子风眉头皱了起来,另一名猎手大声呵斥:“你来做什么?!”
直到被人踢了一脚后,公羊角才委委屈屈说:“我已经追随鸣凤勇士了,当然是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看来这家伙在归垓部落里过得不如意,好不容易抱住了黄子风这条大腿,已经下定决心跟着了,在他想来,这可能是自己过上好日子唯一的希望。
猎手们看向黄子风,等待他的意见。
如果只是押送奴隶去大翌部,猎手们绝对不会带他,惹急了说不定会把他打一顿,这毕竟是上面的任务。可如果黄子风点头,就等于他由黄子风负责,要跟着也就只能由他了。
黄子风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如此皮厚又猥琐的小人,在这原始蛮荒倒还真是头一次见。
“你真的决定追随我?”黄子风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毕竟这家伙人畜无害,他虽然仇恨东夷人,不过也不想滥杀,“跟随我可是要战斗的,随时可能会丧命。”
听闻黄子风的话,猎手们纷纷点头;这时代,越是地位高的勇士,承受的战斗越多,黄子风戴着稚鸡尾羽,说明他绝对经历过不少次苦战,立下过赫赫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