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离去。那个认识黄子风的女人脸上一喜,赶紧转过头,一帮人立刻挤在一起,小声窃窃私语起来。
入夜时分,黄子风静静坐在巢居内,思考着什么。在他身边是公羊角,靠墙缩着,不敢打扰。
巢居很小,隐隐还有股淡淡的臭味,不过黄子风完全不在意,他在考虑明天的计划。
“鸣凤勇士,给您送肉来了。”
门外传来轻声呼唤,公羊角连忙手足并用爬过去,接住递进来的肉。那是一只小野猪的后腿,已经去了皮,不过没洗,带着浓重的血腥气,差不多有五斤重。
公羊角捧着肉,眼睛一亮,不由自主吞了口唾沫,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在他想来,这么大一块肉,黄子风一个人不可能吃得掉,自己肯定有份,这位勇士果然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星啊!
“想吃吗?”黄子风淡淡问。
这有点难回答,如果说想,勇士会不会不高兴?可要是说不想,人家会不会真的就不分给他,难办啊……
“鸣凤勇士,您的肉。”公羊角把肉捧到了黄子风面前,他决定还是不回答的好。
黄子风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晶亮的光,他似笑非笑看着直吞口水的公羊角,说:“我不喜欢吃豕肉,要不你帮我全吃了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