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也不打算再听,只好把手里的纸卷打开。这是湟州州衙的判决书,上面对商号的罪状做了大致说明,也对相关涉案人员做出了最终判决。
从掌柜到账房先生总共十七人全部都是死刑,罪名是破坏湟州经济,依据的不是大宋律而是湟州律。这是一部以大宋律为基础修改的法律,罪名没增加几个,刑罚却简化了九成多。
在湟州律里只有三种刑罚,最轻的是劳动改造,只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醉酒打架没伤及性命之类的过失犯罪,通常就是判打扫城内卫生十天到一个月。
最重的就是死罪,凡是故意破坏湟州新政的所有行为都可以判死罪,蓄谋杀人、纵火、下毒、抢劫之类的自然也是死罪,还不用等朝廷批复,全是立即执行。谁让湟州是特区,驸马又知湟州所有的事情,有这个权利。
中等的刑罚就是苦役,通常死罪的从犯、过失杀人、经济犯罪、偷盗、奸淫者全会被送到石灰矿去挖石头,从几个月到十几年不等。
其实判了挖矿十几年还不如直接死刑呢,在那种工作环境下又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能抗住十年不死基本也属于星君下凡。
这种简单粗暴的律法也就适合湟州和甘凉路的现状,大家生活的本来就简单粗暴,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