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条件!”
众臣都点头同意。
“割让除了辰州、敛州以外的所有地盘,这个也应该算作必要条件!”
众臣依旧点头。
“限制马殷的兵力应该也算必要条件!”
……
众臣一条一条的商议,最终决定必要条件有以下这么五条。
一马殷去除楚王封号和天策上将封号,并且接受杨渥给他加封的节度使之位。
二割让武贞、静江、武安三镇的全部领地,只保留辰州、敛州两地。
三议降之后,马殷的兵力应该受到限制,最好控制在一万人以内,不过具体数量可以商量,最多不得超过两万。
四议降之后,为了保证马殷不会再背叛,除了马殷自己要将一个儿子送到金陵来为质子外,其他楚国重臣大将也需要送一个儿子来作为质子。
五议降之后,马殷每年应该按时朝贡,不过朝贡的数额不要求太多,吴国需要的仅仅是这个名义而已。
这五个条件,其他几条都是按照之前提出时的来的,但第四条的改动却比较大。
让楚国的那些功勋宿将们也要送儿子来作为质子,这一条乃是由严可求提出来的,相比于之前只让马殷一个人送儿子来为质子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