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科普评论被顶了上来。
    下面立刻有人问。
    【法盲表示不懂,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换句话说,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作为吃瓜网友不知道这件事谁对谁错,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应该是有底气的。】
    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刑事自诉,又是什么玩意儿???
    直到这时,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
    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子来虚张声势的网友,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
    原来,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发了一条微博。
    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亲自澄清。
    阮瞳V:刑事自诉状已经递交法院受理,我们法院见@叶哲V[照片]
    后面的配图照片,是法院传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书。
    【女鹅终于发微博了!】
    【天啊,好担心姐姐会出事,这是反击的信号吧,看到姐姐站出来反击我就放心了】
    【我就知道瞳瞳不会让我失望,支持瞳瞳用法律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