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俸禄低微已是不争的事实,杨涟在朝廷上怼人怼的再欢,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到两千五。
涨工资这种好事,没人不乐意。
朱由检已经跟户部商量过了,眼下朝廷财政还负担的起。
看似增加了朝廷开支,朱由检则相信这种做法能让更多官员保持清廉,反倒可能增加国家收入。
按照朱由检制定后的收入表,与地方知县品秩相同的杨涟每月可以拿到7000元,六部尚书月薪提高到两万五,方从哲提高到三万。
品秩越低,加的越多,并且每年年底,由吏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出的五十名廉吏,可以额外得到该人三个月俸禄的年终奖。
除此之外,还提出了推行‘耗羡归公’制。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增强了国家实力,但也留下诸如南橘北枳、额外增派、银贵谷贱等问题。
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火耗,因税法规定纳银,而银两熔铸过程就产生了所谓“火耗”,熔铸碎银的实际火耗为平均每两一至二分,即百分之一二。
但实际征收的火耗往往高得多,每两达二至三钱,有时甚至更多,地方官跟百姓要钱,老百姓骂狗官的时候就把朝廷也顺带骂了。
一道政策要在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