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走进去。
里面的装潢就像一座精致的宫殿,但气氛简直嗨翻了天,温度比外面起码高上五度!晃来晃去的变色灯光下人头攒动,台上乐队疯狂地弹奏着他们的乐器,主唱扯着嗓子高歌。台下的人或在摆满灯光下晶莹剔透酒瓶酒器的长吧台点着酒,或坐在卡座沙发上喝酒聊天,或在舞池纵情地和他人一起跟随音乐摆动身体。
林遇江像个土包子一样,脸上嘴角合不拢,一直挂着情不自禁的笑容,微微张着嘴,睁大了眼看着这一切,身体也不自主地轻轻摇摆起来。
他不知道他现在这副样子就像只初次踏入未知丛林,没见过狼的傻羊羔子,还是看起来超级鲜嫩可口的那种。
所以很快就有人盯上了他。
“嗨。”
刚一入座,就有位穿着制服的帅气酒保笑着给他端上了一杯酒,他指了指八点钟方向的座位上的一个男人,说道,“先生,这是坐在那边穿白衬衫的那位先生送您的一杯马丁尼。”
林遇江转过头去看,那位送他酒的白衬衫帅哥朝他笑眯眯地敬了敬手中那杯酒,左耳耳垂下的那颗耳钉在灯光下闪烁着银光。
有点酷,看起来就像玩摇滚的,林遇江突然也心生戴耳钉的想法,不过扎耳洞会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