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公司领导就找到她,说由于她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反响,不适合再从事相应职位,不得不跟她解除劳动合同。鉴于她在工作期间还算认真负责,就不追究此事对于公司造成负面形象的赔付问题,解约的违约金是不要想了。
她做公关的,嘴皮子不可能不利索,好话说尽,领导就是不松口。退一步话里套话,才从领导嘴里隐隐知道了是上头的上头往下压的命令,谁说好话也没用。
她没了工作,第二天还赖在床上,就收到了传票。被以诽谤起诉,人物证都有,开庭日定在九天之后。
诽谤这样的罪名,其实是很难定罪的,案子往法院里一递,也不外乎就是走个过场,丢点人。要是只这样,她出来社会上打拼了一阵子,也有些积蓄,不是耗不起。梗着脖子不肯低头,咬咬牙也就过去了,权当放个长假,陪着闹腾一段时间。
法庭里做事的朋友却来递了话,说原告请的知名的律师,背后又有整个律师团做后援,铁板钉钉要把她往牢里送。她想起那天那个叫周承焕的男人说“罪名落实也就三年”,想着得在个铁栅栏里耗费三年光景,心下就有些慌了。
她旁敲侧击,朋友知道得不多,也不敢多说,她隐隐约约却知道了周承焕来历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