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终于回到了城里,一个我完全陌生却漂亮的城里,他们把我带到街上,就走了。这是我很久之前就预见了的,我不恨他们,好歹他们救了我,我还活着,唯一可惜的是再也见不到玛亚了。
愣了好久,路上的行人全是长一副外国人的脸,看到我的样子还以为是难民,把我给送到警察局了,拍照问话,语言不通,我也说不出个一二,他们就当我是难民,登记了送到难民集中住处,暂时住了下来。
虽然是难民,大部分难民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很快就得到身份证明,正常出去工作了,而我和一些身体不便的,更长久地等着,直到他们给我们也开出身份证明,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工作。
我被推荐到一家酒吧,在后厨帮忙,搬运、洗菜切菜、打扫卫生之类的,勉强维持温饱吧。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天,酒吧请的脱衣舞男没有来,找不到人的情况下,经理把我拉了上去充数,许诺做一场下来给五百克朗币,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了。反正是充数,也不要求做其它的,我这个身板应该也没看头吧。
羞涩、无措,台下的人也许并不是好色,就只是气氛特别热烈,我也只是凭本能随音乐扭动几下,脱掉了上身衣服,很多喝醉的各色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