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清醒到了一点:我们也要有这样的轮船。1861年3月,曾国藩又再次强调购买外洋船炮乃是“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指出“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独有,在中华则罕于所见”,进而主张应“广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之,继而试造,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发逆,可以存远略。”1862年,曾国藩购买轮船一艘。名“威林密”号;次年李鸿章也购置两艘“唐生”号和“飞而复来”号。1867年,清政府终于颁布了《华商买用洋商火轮夹板等项船只章程》,允许华商在章程范围内可以置办洋式船只,这已经比宝顺轮晚了十三年了!
想起往事。贝锦泉激动不已。
福建船政局成立后,贝锦泉和当年的督船张斯桂一同被招入。因为他们在“宝顺”轮上的功绩,沈葆桢将他们招在身旁。张斯桂后来因通晓洋务,由沈葆桢推荐他进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曾任出使日本国副使。而贝锦泉则担任福建船政局之初向洋商购买的轮船“华福宝”号的管带。
现在,虽然贝锦泉因台湾逐灭倭寇之功已然名扬海内,并且成了船政水师的统领(船政水师因级别关系,现在尚未设提督),不需要他再亲自指挥舰船,但他的心里,仍然深深的